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及监理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南至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北至银川市南绕城,东至森淼生态旅游区,西至现有村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K9+907.5处涉铁段项目 ; 涉铁段A段供水管道采用DN5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8mm,下穿铁路采用DN700钢套管防护,壁厚10mm;涉铁段D段供水管道采用DN2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6mm,下穿铁路采用DN400钢套管防护,壁厚8mm;涉铁段B段供水管道采用DN10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12mm,下穿铁路采用DN1200钢套管防护,壁厚14mm;管道防护长度均为54m ; 施工标段: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7
项目详情
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 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 K9+907.5处涉铁段项目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0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 K9+907.5处涉铁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涉铁段A段供水管道采用DN5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8mm,下穿铁路采用DN700钢套管防护,壁厚10mm;涉铁段D段供水管道采用DN2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6mm,下穿铁路采用DN400钢套管防护,壁厚8mm;涉铁段B段供水管道采用DN1000螺旋焊缝钢管,壁厚12mm,下穿铁路采用DN1200钢套管防护,壁厚14mm;管道防护长度均为54m。10kv电缆下穿银兰高速银川南特大桥第75孔,交叉处铁路里程为K9+874.65,交叉角度90°,涉铁段电缆设置MPP保护管及钢筋混凝土包封,一用两备;防护长度为53m。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南至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北至银川市南绕城,东至森淼生态旅游区,西至现有村道。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 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 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管线下穿银兰高速 K9+907.5处涉铁段项目施工标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 一标段为施工标段,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 及以 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555678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166号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 0951-6889261
代理公司: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B座25楼
联系人:杜刚
电话: 15719588290
2025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