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施工及监理
- 项目地址: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同庄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规划发展1635亩灌溉面积,总用水量98.1万m ; 一)水源工程:新建泵站8座,采用框架结构,泵站平面尺寸为4.9mx3.9m,建筑面积均为19.11㎡,总建筑面积为152.88㎡,每座泵站设置2套系统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西审服批发 [2026]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 ,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按照《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26年第5次)会议精神执行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为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发展 1635亩灌溉面积,总用水量98.1万 m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一)水源工程:新建泵站8座,采用框架结构,泵站平面尺寸为4.9mx3.9m,建筑面积均为19.11 ㎡ ,总建筑面积为 152.88 ㎡ ,每座泵站设置 2套系统。
(二)田间管网工程:布设Del10主干管10.86km,De50支管140.54km,De25喷头竖管39.92km,喷头21015个,配套镇墩66座。
(三)机电及设备:配置200kVA变压器4套,水泵16套;配备消防设施8套,太阳能路灯8套,4G摄像头8套等。
2.2 建设地点: 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同庄村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分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水源工程、田间管网工程、机电及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同庄村蔬菜基地扩能提升项目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 单位,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监理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
3. 4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 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 发出 ,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 2)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电话 : 0512-58188093 、 0951-689112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不见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3 月 30 日 9 时 0 0分
递交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及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缴投标保证金。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 .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 项目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市西夏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1739516497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路
联 系 人:陈国华
电 话: 0951-215191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 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 系 人:郭聪
电 话: 0951-8647500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