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银川市发布时间:2024-07-19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35.335公里,其中主线长24.605公里,连接线长10.730公里 ; 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9

项目详情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第三标段、第四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关于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 202 3 281 号)批准建设,施 工图设 计已由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交函 202 4 33 号)批准实施 ,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 为中央补贴资金及区市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

2.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35.335公里,其中主线长24.605公里,连接线长10.730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千米/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5.5米;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6 . 0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 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 6月15日 ,计 669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共划分为 4 个标段 ,本公告为三、四标段, 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第一标段

K0+000-K4+30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第二标段

K4+300-K9+00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第三标段

左幅: K9+000~K10+604.41、K10+677.41~K13+000/右幅:YK9+000~YK10+607.61、YK10+704.61~YK13+00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第四标段

K13+000-K17+450

项目设计图纸所设计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其他工程等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注:以上工程量确切数量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 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投标人 近五年(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 少完成过 1个 合同额不少于( 一标段 5000万元,二标段5000万元,三标段4000万元,四标段4000万元) 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企业信誉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三个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 2021年 1 1 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7 .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至少完成过2个 一级及以上等级 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职务(或至少完成过2个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副总工职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 ,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 \个 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5 “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3. 5 条修改为:在 “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交通” 网站和 “信用宁夏”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6 条修改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 4 7 26 23时59分 (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1 条修改为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 3 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 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 /变更公告 ”栏、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 “澄清和修改”栏及“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8月9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 CA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8号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 CBD保险大厦15层1504室

邮政编码: 750061

邮政编码: 750011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刘工 马工

电话: 0951- 6888970

电话: 13037981808,13895468562

2024年7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