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一至二标段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2工程地点: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6.555公里,起点位于凤岭乡,凤神公路岔路口,翻越莜麦山,终点位于沙塘镇街道,原路设计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本次改扩建按山岭重丘区三级沥青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两侧设0.5米硬路肩,路基路面同宽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5计划工期:2026-03-15至2026-10-30,计23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5
项目详情
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一至二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科审〔 2025〕 54 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2.2 工程地点:隆德县凤岭乡、沙塘镇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6.555公里,起点位于凤岭乡,凤神公路岔路口,翻越莜麦山,终点位于沙塘镇街道,原路设计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本次改扩建按山岭重丘区三级沥青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两侧设0.5米硬路肩,路基路面同宽。主要工程量为:路基挖方241171m³,5CM沥青混凝土路面45011m²,钢筋砼圆管涵157m/14道,防护工程3949.56m³/950m,排水工程3377m³/7465m。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计划工期: 202 6 - 03 - 15 至 202 6 - 10 -3 0 ,计 2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2个标段:
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一标段;
隆德县桃沙公路改扩建及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标段;
2.7 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以交工日期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 6 -0 2 - 1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 0512-5818809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0 2 - 25 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因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更正本项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隆德县解放街 51号
联系人: 梁启朝
联系 电话: 13995346253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 130号
联系人: 卢新朋
联系 电话: 1815258064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 0954-6011636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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