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沙坡头区发布时间:2025-10-29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沙坡头区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一标段二三标段
  • 范围: 2.1工程名称:沙坡头区2025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2.2工程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 2.3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路面9509平方米,维修过水路面19道1536米、泄洪涵2道,新建过水路面2道255米、泄洪涵8道,砌筑混凝土挡土墙1523米、护坡369米,硬化路肩355米、拦水带152米,矩形边沟142米,摆放格宾网石笼2805立方米,新建1-13米空心板预应力桥梁1座,桥长18米,新增路侧波形梁护栏936米等 ; 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 202 5 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沙坡头区 202 5 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 ( 审批 ) 发〔 2025 104 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卫沙建交发〔 2025 107 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及沙坡头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沙坡头区 202 5 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

2.2 工程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

2.3 工程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路面 9509 平方米,维修过水路面 19 1536 米、泄洪涵 2 道,新建过水路面 2 255 米、泄洪涵 8 道,砌筑混凝土挡土墙 1523 米、护坡 369 米,硬化路肩 355 米、拦水带 152 米,矩形边沟 142 米,摆放格宾网石笼 2805 立方米,新建 1-13 米空心板预应力桥梁 1 座,桥长 18 米,新增路侧波形梁护栏 936 米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包含的全部设计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三党路 校党路

二标段: 冯庄路、陈下路、 红油路、 红油路大城山桥

三标段: 永乐至景台路、景台乐台路、南长滩路、孟北路、上游村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一标段和三标段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自 2010 9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 1 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且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 D 级;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 / 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沙坡头区 202 5 年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三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后续标段中标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排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5 11 05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 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1 9 09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 CA 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公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双信封 )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宇恒祥

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中卫市社会福利院西南楼 址: 吴忠市文卫路谦益花园二期四

号楼 301

人: 周立鹏 人: 徐文清

话: 15003576015 话: 1869533777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本项目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 电话: 0955-88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