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大河乡龙源村
- 规模: 2.1项目规模:(1)铺设供水管道总长56.19公里,其中φ125PE(1.0MPa)管道1.09公里,φ110PE(1.0MPa)管道1.44公里,φ75PE(1.6MPa)管道2.97公里,φ50PE(1.6MPa)管道7.73公里,φ25PE(1.6MPa)管道42.96公里
- 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大河乡龙源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0
项目详情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 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 发改审发 [202 6 ] 64 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 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为 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 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为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 规模 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规模: (1)铺设供水管道总长56.19公里,其中φ125PE(1.0MPa)管道1.09公里,φ110PE(1.0MPa)管道1.44公里,φ75PE(1.6MPa)管道2.97公里,φ50PE(1.6MPa)管道7.73公里,φ25PE(1.6MPa)管道42.96公里。(2)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186座,其中总表井2座、消防阀井1座、分水阀井58座、联户水表井120座、排气补气阀井1座。(3)安装水表781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源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水利水电施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同时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 设置劳务工资专管人员 1名。
3.3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行政处罚期限截止开标当日,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3 月 20 日 , 持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4.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4月3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 不见面开标 系统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模式 。
5.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 不见面开标 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收取
6.2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 远程异地 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联 系 人: 穆志山
电 话: 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 33号楼(民生中心)1604室
联 系 人: 马兰、张灵芬、赵晓蒙
电话: 0951-859808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水 务局 联系电话:0953-5090459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