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海原公路养护站设备库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卫市发布时间:2026-03-09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海原公路设备库房项目施工
  • 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海原公路养护站设备库房项目施工 ; 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 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海原公路养护站院内,新建机械设备库一座,配套建设铁艺围墙、挡土墙、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库房顶增设太阳能发电系统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30

项目详情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 -海原公路养护站设备库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 -海原公路养护站设备库房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第二批)的批复》(宁交公路函〔2025〕40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 G338线K1703+297-K1708+298(孟家湾西-长流水)段计5.001km修复养护工程等2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6]39号) ,项目建设单位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养护站房维修工程-海原公路养护站设备库房项目施工。

2.2 工程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海原县海原公路养护站院内,新建机械设备库一座,配套建设铁艺围墙、挡土墙、场地硬化及绿化工程,库房顶增设太阳能发电系统等。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新建钢结构库房1564m2,太阳能光伏板336块,新建铁艺围墙26.71m,实体围墙粉刷201.01m,场地内混凝土硬化4079.36㎡,新建道牙440.24m,恢复破坏水泥路962.8m,空气源热泵机组8台等。

注: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4 计划工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11月15日,计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 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 所有附属工程量。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③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3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

④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自2023年3月5日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 1名):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 2023年3月5日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或2个新建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钢结构工程)施工的项目副总工职务]。

⑤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中标人须在工程开工前足额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保险费率由投标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既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保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开工前提交保单备案,未按要求投保不得开工。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 ”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 2026-03-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 不组织 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30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处,联系电话:0951-6076734。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中卫市中央大道与应理南街交汇处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5号楼1807室

联系人: 杨宁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0955-7067919 电  话: 18195109181

行政监督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0951-6076734

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03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