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大河乡乌沙塘
- 规模: 1.取水工程:改造取水泵站1座,改造配电室1座,铺设输水管线长450米,配套各类阀井7座,穿路建筑物2处
- 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3
项目详情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 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红寺堡区西部人饮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 2024〕12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为 红寺堡区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 标人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单位为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河乡乌沙塘 。
2.2项目规模 : 1.取水工程 : 改造取水泵站 1座,改造配电室1座,铺设输水管线长450米,配套各类阀井7座,穿路建筑物2处。2.净水厂工程 : (1)净水车间。新建净水车间厂房1座,建筑面积615.76平方米;安装装配式一体化净水设备2套;配套PAC、PAM、高锰酸钾和次氯酸钠的制配及投加系统设备,和次氯酸钠反冲洗系统等。(2)反冲洗泵房。新建反冲洗泵房1座,建筑面积65.72平方米。配套排水沟、集水坑及排水设备等。(3)泥水池。新建泥水池1座,有效容积200立方米。(4)附属工程。硬化场院地坪1360平方米,配套围墙、大门、照明、排水设施等 。
2.3 计划工期: 2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 、 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 划分 2 个标段 , 其中:
一标段:包含改造取水泵站 1座,改造配电室1座,铺设输水管线长450米,配套各类阀井7座,穿路建筑物2处,新建净水车间厂房1座,新建反冲洗泵房1座,新建泥水池1座,附属工程及取水工程机电设备、水厂改造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取水工程金属结构、水厂改造工程金属结构。(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包含净水车间水力机械设备、预处理系统设备、净水处理系统设备、投药系统设备、反冲洗系统设备(气洗)、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控制系统、中空系统、监控系统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设备专业生厂商,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 , 具有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强制性 3C认证证书,本 标段 不接受代理商、分公司投标 。
3. 3 投标人需在 电子 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4 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03 月 28 日至 202 4 年 04 月 03 日 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 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 4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04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 ) 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资质文件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资质原件扫描件为准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依据《自治区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号)文 件,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张凤
电 话: 13195035016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城区开发区气象局大院 7#楼1-401室
联 系 人: 王明明
电 话: 18152506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