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 规模: 项目主要对惠农区滨河湿地及其主要的汇入河流第七排水沟开展相关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范围: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主要对惠农区滨河湿地及其主要的汇入河流第七排水沟开展相关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已由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惠审管批字 [2025]54号文件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不足部分自筹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 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村 ;
项目概况及规模: 项目主要对惠农区滨河湿地及其主要的汇入河流第七排水沟开展相关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河道修复工程、滨河湿地滨岸带构建 工程、滨河湿地水生植物恢复 ;
招标范围及内容: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设计工作(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和增补完善工程),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提交初步 设计 报告,服务最终到工程竣工国家验收结束为止 ;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 工程 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或 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水利 或环境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能力和经验。
3.2 、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 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
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 本 次 招 标 不接 受 联 合 体 投标。 联 合体 投 标 的 , 应 满足下 列 要求: / 。
3.4 、 本次 招标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3.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 所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中需要审查的资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放置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招标文件如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放置原件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评标委员会审查有违法情况的,将向相关部门通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 招 标 对 未 中 标人投 标 文件 中 的 技 术 成 果 不 给 予 经 济 补偿。
给予 经 济 补 偿的 , 招 标 人 将 按如 下 标 准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 1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8 月 6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 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 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 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 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 以其他 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惠农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 话: 13995161217 。
5. 5 、 其他 : ①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②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③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④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⑥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获得帮助。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 人 应 在 截止时间 前 通过(电 子 招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递 交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6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进行远程解密;如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
7 .2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8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8.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晟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市 惠农 区 礼和乡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A区7号商业楼 806 室
邮 编: 753001 邮 编: 753000
联 系 人: 马秀花 联 系 人: 王春芳
电 话: 13037900367 电 话: 18995012911
2025 年 0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