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原州区发布时间:2025-11-05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一至三标段
  • 项目地址: 原州区彭堡镇姚磨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提升塑料大棚自然栋125栋,日光温室自然栋86栋(折合60米长7.5米宽标准日光温室134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姚磨村 1.原址翻建加固有机大棚22栋,其中:拆除新建2.5栋,含钢架及基础、钢柱及基础、山墙及基础、顶梁及连杆、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加固19.5栋,含钢柱及基础、顶梁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改造提升装配式日光温室(1#-7#)7栋,含后墙、山墙、后屋面保温及固定保温的钢构、基础 ; 原址翻建加固有机大棚(1#-22#)22栋,其中:拆除新建2.5栋,含钢架及基础、钢柱及基础、山墙及基础、顶梁及连杆、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加固19.5栋,含钢柱及基础、顶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2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原审批发 2025】 225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 来源为 自治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铭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提升塑料大棚自然栋 125栋,日光温室自然栋86栋(折合60米长7.5米宽标准日光温室134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姚磨村

1. 原址翻建加固有机大棚 22栋,其中:拆除新建2.5栋,含钢架及基础、钢柱及基础、山墙及基础、顶梁及连杆、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加固19.5栋,含钢柱及 基础、顶梁。

2. 新建蔬菜生产塑料拱棚 78栋,含拱架及基础、山墙及门、连杆、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

3. 更换连栋有机大棚棚膜 25栋,含旧膜、旧遮阳网的拆除; 新建棚膜、遮阳网及安装棚膜、遮阳网固定构件。

(二)闫堡村

1. 改造提升装配式日光温室 7栋,含后墙、山墙、后屋面保温及固定保温的钢构、基础。

2. 改造普通日光温室 79栋,含后墙的拆除与新建、后墙内脚底加固、山墙加固与加高、钢架的拆除与新建、立柱拆除与新 建、新建温室内小路、配设保温门帘、电表箱及标识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原州区彭堡镇姚磨村、闫堡村。

2.3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划分 个标段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 1 )闫堡村建设内容 : ①改造提升装配式日光温室( 1#-7# 7 栋,含后墙、山墙、后屋面保温及固定保温的钢构、基础。( 2 )姚磨村建设内容 : ①原址翻建加固有机大棚( 1#-22# 22 栋,其中 : 拆除新建 2.5 栋,含钢架及基础、钢柱及基础、山墙及基础、顶梁及连杆、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加固 19.5 栋,含钢柱及基础、顶梁。 ②更换连栋有机大棚棚膜( 1-4# 1-5# 1-7# 25 栋,含旧膜、旧遮阳网的拆除 ;新建棚膜、遮阳网及安装棚膜、遮阳网固定构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闫堡村改造普通日光温室( 1#-7# 62#-80# 26 栋,含后墙的拆除与新建、后墙 内脚底加固、山墙加固与加高、钢架的拆除与新建、立柱拆除与新建、新建温室 内小路、配设保温门帘、电表箱及标识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闫堡村改造普通日光温室( 9#-32# 24 栋,含后墙的拆除与新建、后墙内脚底加 固、山墙加固与加高、钢架的拆除与新建、立柱拆除与新建、新建温室内小路、 配设保温门帘、电表箱及标识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四标段:闫堡村改造普通日光温室( 33#-61# 29 栋,含后墙的拆除与新建、后墙内脚底加固、山墙加固与加高、钢架的拆除与新建、立柱拆除与新建、新建温室内小路、配设保温门帘、电表箱及标识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原州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与改造提升项目五标段:姚磨村新建蔬菜生产塑料拱棚( 1#-78# 78 栋,含拱架及基础、山墙及门、连杆 、棚膜及卡膜槽、压膜绳、卷膜器、防虫网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1 06 00 00 分至 2025 11 12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2 7 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 0954-2031095

8. 联系方式

人: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址: 固原市原州区

邮编: 756000

人: 王慧娟

话: 18095186124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铭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长城花园西区 2-1009

邮编: 75000 4

人: 马乐

话: 18909516120

2025 11 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