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镇旧庄村、甘沟村2022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韦州镇旧庄村甘沟村2022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五标段
- 项目地址: 同心县韦州镇旧庄村
- 范围: 2.1项目概况:沿巷道铺设De315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长5605米;铺设接户管PVCDe110管,管长2270米;布置∅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1座;∅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39座;安装100m³玻璃钢化粪池1座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7
项目详情
韦州镇旧庄村、甘沟村 2022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五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韦州镇旧庄村、甘沟村 2022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 已由 同心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韦州镇旧庄村 、 甘沟村 2022年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发改审发〔 2022〕2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外 ,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沿巷道铺设 De315mm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长5605米;铺设接户管PVC De110管,管长2270米;布置∅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1座;∅10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39座;安装100m³玻璃钢化粪池1座。破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8410㎡,路面结构层均为20cmC30水泥混凝土+20cm级配砂砾。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 同心县 韦州镇 旧庄村、甘沟村
2.3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 4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 5标段划分: 本 次招标 划分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 5 年 09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 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3-8022558。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 同心县人民政府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 万达中心 A座1405
联系人: 马东来 联系人: 鲍晶 、 黄玲琳、楼晓波
电话: 13995433777 电话 : 18295113665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 5 年 0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