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项目地址: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 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村庄公共设施:拆除原有混凝土硬化4180㎡,新建混凝土硬化(180厚)2386㎡、新建混凝土硬化(250厚)7632㎡,拆除新建原有毛石挡墙11m
- 概况: 一)村庄公共设施:新建混凝土硬化6325.5m²。(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敷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d400)668m、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1228m、HDPE排水管(DN160)900m,安装预制成品混凝土检查井(Ф800)86座、预制成品混凝土沉泥井(Ф800)9座,新增玻璃钢化粪池3座(600m³),恢复现状混凝土道路4768m²,恢复现状给水管道1600m。(三)农村雨水处理设施:敷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380m、II级钢筋混凝土管(d200)340m、HDPE双壁波纹管(DN300)40m,安装混凝士镇墩3座、预制成品混凝土检查井(Ф800)9座。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1
项目详情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已由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盐审服管发【 2025】1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惠安堡镇人民政府 ,建设 资金来源为 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 招标人为 盐池县惠安堡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村庄公共设施:拆除原有混凝土硬化 4180㎡,新建混凝土硬化(180厚)2386㎡、新建混凝土硬化(250厚)7632㎡,拆除新建原有毛石挡墙11m。(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敷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d400)559m、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1173m、HDPE排水管(DN160)900m,安装预制成品混凝土检查井(Ф1000)84座、预制成品混凝土沉泥井(Ф1000)8座、钢筋混凝土污水跌水井(Ф1000)2座,新增玻璃钢化类池(100m³)6座,化粪池防护围栏135m,恢复现状给水管道340m,新建砂石道路 527㎡。(三)农村雨水处理设施:敷设II级钢筋混凝土管(d300)422m、II级钢筋混凝土管(d200)293m,安装预制成品混凝土检查井(Ф1000)13座,预制成品混凝土沉泥井(Ф1000)2座、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偏沟式单箅雨水口26座、消力池2座、八字式出水口(浆砌石)2座,井盖周边新增混凝土硬化(3.0m*3.0m)170㎡,PE管(DN300、含镇墩)90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 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 2.3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污水管道D4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92.06米,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372.64米;雨水管道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246.63米,D2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53.97米;拆除原有混凝土硬化1809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180厚)1809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250厚)929平方米,新建砂石道路120平方米,化粪池周边设置铁艺围栏45米,高度1.5米,八字式出水口1座,管道支墩2个,消力池1座;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标段:污水管道D4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85.3米,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346.48米;雨水管道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39.06米,D2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36.64米;拆除原有混凝土硬化1772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180厚)577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250厚)2895平方米,新建砂石道路128平方米,原有毛石挡墙拆除及恢复11米,化粪池周边设置铁艺围栏45米,高度1.5米,混凝土硬化27平米,八字式出水口1座,管道支墩2个,消力池1座;
2025年惠安堡镇萌城村南河东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三标段:污水管道D4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225.14米,D3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451.98米;拆除原有混凝土硬化599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250厚)3809平方米,新建砂石道路280平方米,化粪池周边设置铁艺围栏45米,高度1.5米,混凝土硬化143平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项目 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8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8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池县惠安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盐池县惠安堡镇
邮 编: 751500
联 系 人: 高琛明
电 话: 18295678756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华永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A座13层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郭霄荣
电 话: 0951-5986900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6012228
2025 年 08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