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湘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宁湘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名称: 宁湘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宁湘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22773㎡(约334.16亩),一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90851.29㎡(136.28亩),建筑面积47710.7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原材料仓库、3#成品仓库、4#物资回收处、5#化学品仓、6#餐厅(消防水池泵房)、7#门卫、8#门卫、9#综合楼、11#锅炉房、12#餐厅、13#生产车间、14#门卫建、构筑物的土建、配套的室外工程等内容 ; 本工程为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和二次配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宁湘产业园一期项目 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资 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1 项目概况: 宁湘产业园一期 项目 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本工程总用地面积 222773㎡(约334.16亩),一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90851.29㎡(136.28亩),建筑面积47710.7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原材料仓库、3#成品仓库、4#物资回收处、5#化学品仓、6#餐厅(消防水池泵房)、 7#门卫、8#门卫、9#综合楼、11#锅炉房、12#餐厅、13#生产车间、14#门卫建、构筑物的土建、配套的室外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内容。
2 .2 建设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
2 .3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总承包招标 , 范围包括 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和二次配工程。
2 .4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
2 .5 标段划分:(如有 ) 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 .6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 )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 施工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下 列 要 求: (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于 2025 年 06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 ) 为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iBi育成中心二期3 号楼 704室
邮 编: 751900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电 话: 15729505155 电 话: 0951-8130999、1815230588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953-509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