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一标段二三标段
- 项目地址: 中卫市柔远中学校园内
- 范围: 一)项目概况: 1.改造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3520m ;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13
项目详情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 已由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审发〔 2025〕4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中卫市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1.改造综合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3520 m² 。改造内容包括:更换内外门窗,拆除和重新砌筑内部墙体,对地面、内外墙面、顶棚、屋面防水、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进行改造。
2.将原幼儿教学用房改造为宿舍楼,建筑面积2214.4m²。改造内容包括:更换内外门窗,砌筑内部墙体,对地面、内外墙面、顶棚、屋面防水、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进行改造,增加外墙保温。
3.改(扩)建餐厅1栋,改(扩)建内容包括:将原有2栋餐厅改扩建为1栋餐厅。扩建部分为一层轻钢结构,扩建部分建筑面积为179.18m²,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355.18m²。拆除部分轻质隔墙,更换内外门窗,对地面、内外墙面、顶棚、屋面防水、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进行改造,增加外墙保温。
4.改造室外厕所,建筑面积为292.8 m² 。改造内容包括:对内部地面、屋面彩板、内外墙面、顶棚、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进行改造。
5.改造水泵房,建筑面积192.4m²。改造内容包括:对外墙面层进行改造,更换两台消防水泵,改造一组消防电气柜。
6.改造锅炉房,建筑面积39.0 m² 。改造内容包括:对内部地面、内外墙面、屋面防水、顶棚、采暖、电气照明等进行改造。
7.室外工程
( 1)室外拆除工程:拆除原有114.5米长透视围墙、临时彩板门房、东南角砖 混房(棚)、室外舞台、校园内造型墙及分隔墙、部分室外给排水管道、采暖管道、 检查井、硬化道路及铺装等。
( 2)围墙大门工程:将原有长451米的实体砖围墙加高1.1米。新砌筑高2.8米、长114.5米实体砖围墙,砖围墙顶部全部设置1.2米高刀片网,另设置1.2米高电防护网。新建大门2座、彩板门房1座,门房建筑面积36.0 m² 。配套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
( 3)运动场工程:翻新200米非标跑道运动场。
( 4)道路及铺装工程:翻新校园内及北门外侧混凝土道路1020m²,翻新校园内透水砖铺装硬化5500m²。
( 5)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新建空气源热泵机组,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采暖、电气外网工程等。
8.电力工程:引入10kV电路1路,新建630KVA箱变1座,购置柴油发电机1台。
(二) 建设地点: 中卫市柔远中学校园内 。
(三) 计划工期: 一、二标段: 90日历天;三标段: 30日历天。
(四)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
(五)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 :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一标段): 改造综合教学楼 1栋,建筑面积3520 m² ;将原幼儿教学用房改造为宿舍楼,建筑面积 2214.4m²;改(扩)建餐厅1栋;改造室外厕所,建筑面积为292.8 m² ;改造水泵房,建筑面积 192.4m²;改造锅炉房,建筑面积39.0 m² 。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 二标段) : 室外工程。室外拆除工程 ; 围墙大门工程;运动场工程;道路及铺装工程;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中卫市柔远中学(中卫市专门学校)改(扩)建项目( 三标段) :电力工程。 引入 10kV电路1路,新建630KVA箱变1座,购置柴油发电机1台。 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一、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且未担任 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三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当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评审先后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 6 年 1 月 6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3 日,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二)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中卫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 电话: 0955-7067701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中的时间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递 交的 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地址: 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邮 编: 755 0 00 邮 编: 755000
联系人: 赵亮 联 系 人: 焦卫忠
电 话: 0955-7028693 电 话: 0955-7635711 19909566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