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发布时间:2024-05-06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宁东镇
  • 范围: 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宁东供水工程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及运行报告编制,协助办理取水行政许可和取水许可证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12

项目详情

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服务项目 已由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2024·第4次) 准建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筹 100%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备招 条件 目进行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地点: 宁东镇。

招标范围及内容: 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宁东供水工程取水工程(设施)建设及运行报告编制,协助办理取水行政许可和取水许可证等。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

服务期限: 8月31日前完成《宁东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并获得行政取水许可,10月30日前完成《宁东供水工程取水设施建设及运行报告的编制》并完成核验,11月30日前取得取水许可证。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 申请 人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 标人投 文件 不给予 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 4 5 7 8 30 分至 202 4 5 12 17 30 (北京时间,下同), CA 数字 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 续费等问题 ,请咨询西部 CA技术电话 4007188588 如有交易系统注册、登录方面的问题请拨打 40018757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 项目 招标 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开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 .2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的 / %。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项目 采用 远程 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 159号

联系人: 任仿云

联系电话: 0951-5552749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宏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亲宁巷国贸新天地 A 17楼

邮编: 75000 2

联系人: 陈凯

电话: 17752316633

电子邮件: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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