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庆区燕庆路以东,塔寺路以南,经十五路以西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26657.24㎡(约190亩),总建筑面积316050.28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981.56㎡,地下建筑面积73068.72m:住宅建筑面积218829.56㎡,共计1904户,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4152m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软硬件)采购及项目施工,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6
项目详情
银川市兴庆区 南 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市兴庆区 南 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银川市兴庆区南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兴发改发【 2025】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兴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委托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126657.24㎡(约190亩),总建筑面积316050.28 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981.56㎡,地下建筑面积73068.72 m:住宅建筑面积218829.56 ㎡,共计1904户,配套公建建筑面积24152m。本次规划容积率为1.92;建筑密度为19%:规划车位1765个,其中地上车位为353个,地下车位为1412个 ; 绿化面积 44282.08平方米,绿地率35%。
2.2建设地点: 兴庆区燕庆路以东,塔寺路以南,经十五路以西。
2.3. 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软硬件)采购及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4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772日历天,具体施工开竣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具体设计服务开始及结束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5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 EPC总承包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 ) 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
( 2)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 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19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银川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678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兴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新安家园 S1-107 号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吴鹏
电 话: 0951-880252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 8楼
邮 编: 750000
联 系 人: 郭军钺
电 话: 0951-596937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