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吴忠市同心县同心工业园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加工规模16.02万吨/年开工时间8000小时 ; EPC总承包,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 ;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10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0
项目详情
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 已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640324-04-01-66065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银山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银山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城镇有机固废在化工反应装置中溶解高值化利用国家示范项目加工规模16.02万吨/年开工时间8000小时。
2.2建设地点:吴忠市同心县同心工业园区;
2.3招标范围: EPC总承包,实施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审查、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配合和交付等的总协调、总集成。组织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工作的全面开展。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组织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保修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依据初步设计范围执行。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10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满足 以下 要求:
①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 投标人拟派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 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方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
④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01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1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2 月 23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发改局 联系电话:0953-803055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银山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同心县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 座22层2201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 系 人:马丽、陈金、张晶
电 话:0953-5081030 电 话:18161585892、0951-8593145
2025年 12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