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 项目名称: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 项目地址: 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东至经五路
- 范围: 2.1项目概况: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48656平方米(222.98亩),总建筑面积123272.2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8046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42812.2平方米 ;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项目及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 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验收后评价,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 项目 -全过程项目管 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 已由 贺兰县 发展和改革局 以 贺发改复【 2025 】 132 号 《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 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 招标人为 贺兰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 ( 项目管理 ) 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 项目 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项目用地面积 148656平方米(222.98亩),总建筑面积123272.2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80460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42812.2平方米 。 本次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包括 1栋科创楼、2栋实验楼、4栋教学楼、1栋报告厅、4栋学生宿舍、1栋食堂、1栋风雨操场(包含人防地库及设备用房)、看台及配套建设室外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自行车棚3110平方米、电动收缩门、围墙大门、土方回 填、校门、道路工程、运动场地、硬化铺装、绿化景观、停车设施、安防系统及附属管网工程等内 容。一期规划 60个教学班,每班50人,可容纳3000人。
2.2招标范围: 贺兰县第三高级中学项目项目及室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全过程 项目管理 服务 。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 (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绰管理工作)、监理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移交质保 、 验收后评价 ,直至发改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等 ,并对工程项目进 行质量 、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变更等管理和控制 ,直至办理 竣工 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 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 、 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具体工 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约定, 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从签订 项目管理 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资料移交完毕之日 止 。
2.4项目地点: 贺兰县习岗镇黎明村,东至经五路、南至规划路、西至预留地、北至预留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 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资质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内容。同时具有与 项目 管理相适应的组 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还需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 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 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本(专)科及以上学历, 并具有 相关项 目管理经验。
3.3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 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 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 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2 月 08 日 00 时 00分至2025年 12 月 15 日 23时 59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 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 登录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 )为 2025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 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 ”公告栏 。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 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 公告形式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 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 自行承担。
七、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951-8776322。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贺兰县审批服务中心6楼
联系人: 郭小凡
电话: 0951-8068135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 B座 14 层 1404 室
联系人: 杨杰、丁启宸、魏婷
电话: 0951-5958390 、 18095156887
宁夏 新航路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