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老巷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隆德县老巷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
- 范围: 2.1项目概况:1.智慧化生态停车场及智慧交通管理中心;2.智慧景区建设;3.人行天桥;4.老巷子水电暖管网改造工程;5.老巷子外立面及周边人居环境改造96000㎡;6.主题巷道打造;7.隆德书院求学文化广场改造;8.标识标牌系统提升;9.老巷子主入口改造;10.非遗工坊;11.状元路索道等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老巷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智慧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2508-640423-22-01-539323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隆德县隆腾旅游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及自筹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或申请专项债、政策性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隆德县隆腾旅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智慧化生态停车场及智慧交通管理中心;2.智慧景区建设;3.人行天桥;4.老巷子水电暖管网改造工程;5.老巷子外立面及周边人居环境改造96000㎡;6.主题巷道打造;7.隆德书院求学文化广场改造;8.标识标牌系统提升;9.老巷子主入口改造;10.非遗工坊;11.状元路索道 等。
2.2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城关镇
2.3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纸、 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等)、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等 。
2.4 计划工期: 550日历天( 实际施工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2.5 标段划分: /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 质 。(资质类别、等级);
( 2)施工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且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 和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 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 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建筑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二 家(含牵头单位),施工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 12 - 8 16 :44 至202 5 - 12-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项目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 0954-6015782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2 - 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隆德县隆腾旅游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宁夏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隆德县城文化街 18 号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40号光耀大厦6楼A617室
邮 编: 756300 邮 编: 7 55000
联 系 人: 李正 联 系 人: 王耀 王庆 周晓佳
电 话: 0954-6010668 电 话: 0951-8626031 18095519649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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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