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监理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2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15
项目详情
A6401000141100275001006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宝湖路、正源街等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5-12-08 18:38: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城乡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75天 | 合格 | 张晓毅 | 64000936 | 80.8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75天 | 合格 | 王晓龙 | 61013675 | 79.8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 | 75天 | 合格 | 王奎 | 64002427 | 79.61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或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
2025-12-08至2025-12-1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保一枫 电 话:0951-7605905
代理机构: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改利 电 话:14709699393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12-08 21: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