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培华路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凤区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培华路段监理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8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0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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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培华路段银川市金凤区北部污水资源化利用配套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培华路段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5-11-24 17:58:36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评标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60天 合格 王奎 64002427 81.9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宁夏大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 60天 合格 刘东容 64002059 81.89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宁夏皓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0% 60天 合格 任洪鹰 64000037 80.63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1 宁夏同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函附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 宁夏博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人员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的要求。(只有一人,少于二人)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或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 2025-11-24至2025-11-27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保一枫         电 话:0951-7605905
代理机构: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改利         电 话:14709699393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11-24 18: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