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2025年度育肥牛基地建设项目-(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2025年度农机购置项目)

通辽市发布时间:2025-09-1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奈曼旗2025年度育肥牛基地建设项目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农机购置项目
  • 项目地址: 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

项目详情

奈曼旗 2025年度育肥牛基地建设项目-(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2025年度农机购置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奈曼旗 2025年度育肥牛基地建设项目-(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2025年度农机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K1505002025081502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于 2025 09 15 日结束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的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评标情况:

1.中标人: 通辽市泽锋农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MA0MWW4L6W

3.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肆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 1499800.00元

4.质量: 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工期(交货期):15 日历天

6.评标情况:综合评估 90.39 分,其中:投标报价 39.99 分;技术部分 40.40 分; 商务 部分 10.00 分。

二、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项目负责人: 吴宝华 相关证书名称:无; 证书编号:无

三、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农机设备 经销商

业绩情况:

业绩一:奈曼旗 2024年度六号农村农机合作社续建项目;

业绩二:科尔沁区 2024年丰田镇哈拉满罕村农机服务项目(二次);

业绩三:科尔沁区 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服务支撑类项目(庆和镇九家子村);

业绩四:销售合同;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告的其他内容:

招标控制价: 1500000.00 元;

交货 期: 15 日历天

计划 开始交货 日期: 2025 09 23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10 07

具体开竣工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设备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及纳税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5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

无。

5、信誉要求

5.1、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被记录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查询记录截图。

5.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记录截图。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6.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7.1、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不得超过2家。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7.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联合满足或达到的条款以外,其他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7.4、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5、具备相同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7.6、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代理服务费(如有)等事宜。

7.7、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奈曼旗义隆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通辽市奈曼旗义隆永镇

代理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力城南区 50#楼438室

招标人邮编: 028300

代理邮编: 028000

招标人联系人:马占华

代理联系人:钱立辉

招标人电话: 13947598609

代理电话: 0475-8885811

招标人电子邮箱: 15750556266@163.com

代理电子邮箱: nmghtgc@126.com

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