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 范围: 2>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1招标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3招标规模:新建护岸工程6处,护岸工程总长度 3989m。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2
项目详情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2.3招标规模:新建护岸工程6处,护岸工程总长度 3989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105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7232026010702001002 | 标段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 |
|---|---|---|---|
| 招标范围 | 工程-监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0.0 | 工期(日历天) | 305 |
| 标段编号 | F1507232026010702001001 | 标段名称 |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030.0 | 工期(日历天) | 30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资格条件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②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备五大员:水利行业颁发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2.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2.3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河流域吉克腾尼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监理资格条件要求: 3.2.4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5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3.2.6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需求,配备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2.7财务资料: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2.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09 14:00 至 2026-03-02 09:3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0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联 系 人:刘涛
联系电话:0470-5626495
招标代理:内蒙古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联 系 人:冯利平
联系电话:15335556305
行业监管:鄂伦春自治旗水利局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联 系 人:孟立伟
联系电话:13948084233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1-09 09:25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