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包头市发布时间:2026-02-1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 项目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
  • 规模: 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具体
  • 范围: 2>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2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 3> 3 style="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normal; margin: 12px 0 8px 0;"> 2.3招标规模: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具体 ; 服务-勘查与调查-生态与资源调查-水文水资源调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已由 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2.2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

2.3招标规模: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计划投资:210.0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K1502002026021201001001 标段名称 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
招标范围 服务-勘查与调查-生态与资源调查-水文水资源调查
合同估算价(万元) 210.0 工期(日历天) 109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3 00:00 至 2026-02-2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3-1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内容:包头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原区段2026-2028年洪水影响评价、施工期度汛(凌)方案编制以及影响水文监测分析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大楼西附楼

联 系 人:周杰

联系电话:0472-6887394

招标代理:内蒙古文尚鼎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大街嘉逸大厦北楼17层1701号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15124893130

行业监管: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57号

联 系 人:刘瑞龙

联系电话:0472-518420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 【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 投标操作须知

2026-02-13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