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硬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硬绿化给排水等
- 项目地址: 包头稀上高新区朝阳路以东,腾飞大街以南,凌云路以北,星辉路以西2.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告知书2311-150271-04-01-931575.3.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
-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广房约50000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约18000平方米。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道路、硬绿化、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绿化、给水、污水、雨水、废水、电缆沟、强弱电井、过路保护管、路灯等工程,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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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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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 |||||||||||||||||||||||||||||
|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 ,项目代码 2311-150271-04-01-931575. 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 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2311-150271-04-01-931575.,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资格后审 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包头稀上高新区朝阳路以东,腾飞大街以南,凌云路以北,星辉路以西 2.立项批文: 项目备案告知书2311-150271-04-01-931575. 3.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20亩。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其中标准化广房约50000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约18000平方米。 4.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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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 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 |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 六、监督部门 | |||||||||||||||||||||||||||||
|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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