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区周边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扎赉诺尔区周边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 范围: 本次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与综合利用、植被恢复和后期管护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剥离工程、削坡、垫坡、挖回填、推运、平整工程、覆土、种草、标志牌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1507032025100901001
1.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以《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书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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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万元) |
工期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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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07032025100901001001 |
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 |
本次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与综合利用、植被恢复和后期管护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剥离工程、削坡、垫坡、挖回填、推运、平整工程、覆土、种草、标志牌等。 详见 工程量清单 。 |
528.306664 |
257 日历天 ; 2026年07月20 日前完成 。 2025年12月31日止需完成治理面积46.38公顷。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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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507032025100901001002 |
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监理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本项施工全 过程监理。 |
10.68 |
257 日历天 , 2026年 07 月 20 日前完成 。 2025年12月31日止需完成治理面积46.38公顷。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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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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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施工 |
一、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甲 级资质证书 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二、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资料。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同类工程。 四、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被责令停业的; (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项目负责人须具 备矿业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同时 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 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不得 在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承诺书, 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 投标资格 。 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项目管理机构: ( 1)现场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 每岗位至少一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 ), 施工员、质检员提供岗位证,安全负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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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区周边 48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监理 |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 “信 用中国 ”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 , 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 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 ( 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应具备 相关专业(水工环或地质类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不得同时担任 2个以上本项目 所在地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地区在建工程 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被责令停业的; (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 格审查标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30 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10 月 30 日 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nmg.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邮编: /
联系人: 李尊
电话: 18347048699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建业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健康街道东升路新亚南苑 20号楼6号
邮编: /
联系人:刘美玲
电话: 17614983106
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