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2025年冬季采暖甲醇采购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2025年冬季采暖甲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2025年冬季采暖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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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2025年冬季采暖甲醇采购
中标候 选人公示 (招标 项目编号: K1500002025012402003001)
中标候选人 公示 截止时间: 202 5 年 9月22 日
一 、 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2025年冬季采暖甲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榆林市祎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257840元,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众智佰通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28000元,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延安普进工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97528元,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榆林市祎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 项目授权代理人 :张福军。
陕西众智佰通实业有限公司 的项目授权代理人:邱军林。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榆林市祎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第 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2、提供了 2 项有效业绩;业绩一:2022 年 7 月 1 日,供货国电银河水务 2000 吨甲醇,合计 4800000元。业绩二:2021 年 12 月 29 日,供货山西寿阳潞阳祥生煤业有限公司 1600 吨甲醇,合计 6000000 元。3、非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为生产商;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性许可证; 6、投标人提供了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其合作单位(山西瞻基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7、投标产品具有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挂网招标日期近1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陕西众智佰通实业有限公司(第 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2、提供了 2 项有效业绩;业绩一:2023 年 8 月 4 日,供货山西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150 吨甲醇,合计 2758578.6 元。业绩二:2023 年 4 月 20 日,供货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905000 吨甲醇,合计 3371850 元。3、非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为生产商;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性许可证;6、投标人提供了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其合作单位(庆阳锦云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7、投标产品具有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挂网招标日期近 1 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
延安普进工贸有限公司(第 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2、提供了 2 项有效业绩;业绩一:2021 年 5 月 15 日,供货陕西隆鑫泰工贸有限公司 1150 吨甲醇,合计 3128000 元。业绩二:2022 年 6 月 17 日,供货内蒙古伟腾商贸有限公司 1300 吨甲醇,合计 3328000 元。3、非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为生产商;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性许可证;6、投标人提供了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了其合作单位(陕西濮兴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7、投标产品具有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挂网招标日期近 1 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提出;异议受理电话: 18147150579 (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 、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 、 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为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能源局 719
投诉受理联系人:刘纪中
投诉受理电话: 18547771616
投诉受理邮箱: ordosnyjdlk@163.com
五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 18147150579
电子邮件: 9874760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