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25-02-08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
  • 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厂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空地上

项目详情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

中标候 选人公示 (招标 项目编号: K1500002025010201001001)

中标候选人 公示 截止时间: 202 5 2月11

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 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现场生产检修楼(施工水源蓄水池、硬化、水景)、警卫传达室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82199元,工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715855.58 元,工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 3名: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264368元,工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理:李星,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1152023202300802。

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项目经理:吴建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215161893238。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季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苏 23208091089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业绩:提供了巴彦淖尔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等11项有效业绩。

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 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业绩:提供了新城区北垣小学北校区项目等5项有效业绩。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 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1.满足通用资格条件要求。2.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业绩: 提供了六合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7项有效业绩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5540945181@163.com \lb_liu@chng.com.cn (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 15512119122 (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1.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 2.未提供有效的施工业绩。

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 G区2号写字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邬丽爽

投诉受理电话: 0471-4606319

投诉受理邮箱: fgwghdlk@163.com

纪委举报电话:( 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商务联系人: 高先生( 18247930069)

技术联系人: 吴先生( 15847148063)

电子邮件: 1554094518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5512119122

电子邮件: lb_liu@ch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