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海市发布时间:2025-05-06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
  • 范围: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48.175.179/msym/whsggzyjyw/)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的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无效; 9.2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查询,其他媒介转载的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无效

项目详情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D1503002025032801D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招标编号:D1503002025032801D01)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真实性承诺)

框架协议期(服务期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D1503002025032801D01001

一标段:10千伏电力线定向钻施工下穿铁路勘察设计(铁路设计)

第一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88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69542.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26971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D1503002025032801D01002

二标段:10千伏电力线定向钻施工下穿铁路施工图审核(铁路施工图审核)

第一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0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

重庆路威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62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

中铁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16800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1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zyxths@126.com ;异议受理电话: 0471-6676523/6676707、15734731513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写明电话受理异议时间,例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1.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1.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 不真实异议 、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新华东街

联 系 人:张佳馨

联系电话:0473-6112669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通用时代广场A座1510室

联 系 人:冯志霞、王敏、李紫薇、柴学栋、贺海平、朱昊、任宣臣、张炳霞

电话: 0471-6676707、6676523、15734731513

电子邮箱: zyxths@126.com

行业监督

监督单位:乌海市能源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人:陈颉

联系电话:13947339687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