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05-26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
  • 范围: 2.1 该工程位于国道通武线朝阳市朝阳县境内 ; 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朝阳市通武线(小四家子至南洼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 202 5 05 23 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工期(日历天)

第一名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765492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 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184

第二名

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789755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 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184

第三名

铁岭凯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744387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安全生产“零死亡”;

2 其他: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责任事故。

184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铁岭凯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单崎

肖炎鹏

孔德亮

证书 1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 ]

[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编号

( 221202097544)

( 2362014201430001)

( 221161776049)

证书 2

名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编号

辽交安 B 22G01953

赣交安 B18G01468

辽交安 B22G00834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铁岭凯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总工姓名

周霞

刘伟

梁振宇

证书 1

名称

公路 工程

公路与桥梁工程

道路与桥梁

编号

00108511

36202213072546

183197025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及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西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铁岭凯鑫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资格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乙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桥梁养护乙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企业业绩

阜新市法盘线 ( 吐鲁花至工业园区段 ) 修复养护工程

2023 年辽阳市黑大线 ( 邵二台至鞍山界段 ) 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铁岭市草开线 ( 佟屯至杨木林子段 ) 修复养护工程及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一标段

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被否决投标 人名称: 中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因提交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供合同及交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未通过资格评审

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为精确到个位

四川盛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 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 5 05 26 日至 2025年05月2 9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5、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78号

联系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421-7101159

招标代理: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 152-3号

代理联系人: 隋立栎

代理电话: 0421-3907799

九、 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 单位: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 1段78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421-26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