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发布时间:2025-12-05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 范围: 2.1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处,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96公里 ;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含监理试验室),并根据监理标段内的工程区域、数量、内容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若干监理工作组

项目详情

G202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评标工作于 2025 1 2 4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公示如下: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490114 .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490546 .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589001 .00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内蒙古鼎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的第 5 款规定,故不通过初步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为 202 5 12 5 ~202 5 12 8 日,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 4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 5 )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 3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4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5 )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6 )相关请求及主张;( 7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 31

人:刘女士

话: 024-53070017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南路 18

人:许先生

话: 024-53053005

箱: qmmy@126.com

招标组织实施机构:辽宁科杰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 102

人:李先生

箱: G202lnkjdjb@163.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 905 号甲

邮政编码: 110006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024-31230886 (转 0

传真: 024-31230886 (转 867

网址: www.huajie.com.cn

邮箱: gl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