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 范围: 2.1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处,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96公里 ;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含监理试验室),并根据监理标段内的工程区域、数量、内容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若干监理工作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G202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202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
已由
辽宁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G202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辽发改交通
〔
2024
〕
674
号
)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辽交公路
〔
202
5
〕
200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
、
地方自筹
,
本项目施工
监理
的
招标人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
组织实施机构
为
辽宁科杰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202
国道黑大线清原城区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交口以南
200
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
K1145+241
)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路北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前进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桥西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
K1156+066
)处,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
11.396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0.0
米,路面宽度
18.5
米。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含监理试验室),并根据监理标段内的工程区域、数量、内容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设置若干监理工作组。对监理合同范围内
的
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环保监理、
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阶段服务期(含施工准备期):
73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时间:
202
6
年
2
月
16
日
;计划完工时间:
202
8
年
2
月
16
日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
24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监理
能力
,
投标人
须具备
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1.2
业绩要求
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
1
个
“
监理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
”
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内容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
3.1.3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
1
)必须在投标人单位任职并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
2
)担任过
1
个
“
监理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300
万元
”
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改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内容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1.4
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
监理
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
”
中的公路工程
监理
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
“
一张网
”
电子化平台
(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
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和参考资料。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
、
《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http://www.qingyuan.gov.cn/
)上发布。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
.com
)
、
《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http://www.qingyuan.gov.cn/
)
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
31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024-53070017
招
标
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南路
18
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024-53053005
邮
箱:
qmmy@126.com
招标组织实施机构:辽宁科杰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
102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箱:
G202lnkjdjb@163.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
905
号甲
邮政编码:
110006
联系人:
孙
先生
电话:
024-31230886
(转
0
)
传真:
024-31230886
(转
867
)
网址:
www.huajie.com.cn
邮箱:
gl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