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
- 范围: 2.1 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位于喀左县境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由路面、交通工程设施及绿化等工程 2.2标段划分 本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路面、交通工程设施、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
项目详情
喀左县
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
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
“招标人”)的委托,就
喀左县
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喀左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
(招标代码:
202421990012408256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
4
年
8
月
27
日在
辽宁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
第一名
|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4,458,298.12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38
|
|
第二名
|
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450,241.76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38
|
|
第三名
|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33,338.34
|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3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王海涛
|
张雪
|
赵玲
|
|
|
证书
1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
编号
|
辽
221161668464
|
辽
221181988809
|
辽
221032094789
|
|
|
证书
2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
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
B(19)G01002
|
辽交安
B(19)G00122
|
辽交安
B(22)G00974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薛庆贺
|
张伟
|
孙宽
|
|
|
证书
1
|
名称
|
道路与桥梁
|
道路与桥梁
|
道路桥隧
|
|
编号
|
1069100
|
00471263
|
183050339
|
|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中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高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资格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五、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辽宁中鸿建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要求而废标。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
202
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年9月2日
,
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喀左县大城子镇胜利路
53号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21-487827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
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
0421-3552929
九、
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
单位: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喀左县大城子镇胜利路
53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21-482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