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抚线凉水中桥等桥梁维修修复养护工程及绥三线老达沟小桥3号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抚线凉水中桥等桥梁维修及绥三线老达沟小桥3号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 范围: 2.1 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绥青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 ;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桥梁、综合设施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抚线凉水中桥等桥梁维修修复养护工程及绥三线老达沟小桥
3
号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抚线凉水中桥等桥梁维修修复养护工程及绥三线老达沟小桥
3
号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
5
〕
166
号)
、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葫芦岛市京抚线凉水中桥等桥梁维修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
5
〕
168
号)
、
《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葫芦岛市绥三线老达沟小桥
3
号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
202
5
〕
169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绥青线二河口大桥至实验小学路口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
省道绥青线葫芦岛市绥中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二河口大桥,终点至实验小学路口。设计里程桩号为
K000+000
-
K18+100
,路线全长
18.1
公里。
凉水中桥
(中心桩号
K
356+820
)、
凉水小桥
5
号桥
(中心桩号
K
357+320
)、
强流河大桥
(中心桩号
K
333+966
)、
二河口大桥
(中心桩号
K
0+062
)、
二台子河大桥
(中心桩号
K
46+488
)位于
葫芦岛市境内
,经多年运营,
上述桥梁
出现
局部
混凝土
剥落
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维修处理。
绥三线老达沟小桥
3
号桥
(中心桩号
K
7+000
)位于
葫芦岛市
境内,承载能力
不能满足通行要求
。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
全桥
拆除重建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
桥梁、
综合设施
养护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
12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5
年
5
月
15
日
,
计划完工时间:
2025
年
9
月
15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
12
个月。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
1
)或(
2
)项要求:
(
1
)独立投标人
必须同时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
路基路面养护
乙级及以上
资质
”
和
“
桥梁养护
甲
级资质
”
和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分别具有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以下资质:
①
路基路面养护
乙级及以上
资质;
②
桥梁养护
甲
级资质;
③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业绩
|
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完成过的企业业绩应满足以下(
1
)和(
2
)
和(
3
)
项要求:
(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完成过
1
个
标段合同额不少于
1
4
00
万元
的新建或改扩建或
修复养护(大、中修)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
含
工程量不少于
6
万平方米的
泡沫沥青冷再生路面
)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完成过
1
个含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完成过
1
个含修复养护(大、中修)公路桥梁(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
①
大桥或特大桥的定义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
);
②
同一个业绩可同时满足(
1
)和(
2
)和(
3
)的要求。
|
|
主要人员
|
1
、项目经理(
1
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B
”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
2
、项目总工(
1
名):
具有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
2025
〕
3
号)的规定,在
“
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
”
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
“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的承诺。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
单位
不得超过
2
家
,
且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成员方
。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
A
和
B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
A
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
”
是指
AB
构成的整体;
“
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
是指
A
;
“
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
”
是指
B
;
“
联合体一方
”
是指
A
或
B
;
“
联合体各方
”
是指
A
和
B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
1~3
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
5
年
4
月
14
日
23
:
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29
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4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s://jtj.hld.gov.cn/
)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https://jtj.hld.gov.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
7.
联
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1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29-2050100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
龙港区
龙湾大街
21
号
邮政编码:
125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429-3216016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5
号
1
幢
4-5
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024-88325378
网
址:
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 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