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范围: 2.1 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桓仁县二棚甸子镇鸡冠砬子村(集本线与凤柞线交叉口西北侧约700米),路线向西北方向经曲柳川村鸡心沟二组、荒甸村荒沟里、荒甸村荒沟甸子,终点位于集本线与凤向线平交口处(集本线管理桩号K122+330 ;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工程的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新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 》 辽发改交通〔 2025 〕 95 号 批准 ,初步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辽交公路〔 2025 〕 220 号 ) 批准,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建设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集本线鸡冠砬子至荒沟甸子段升级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桓仁县二棚甸子镇鸡冠砬子村 ( 集本线与凤柞线交叉口西北侧约 700 米 ), 路线向西北方向经曲柳川村鸡心沟二组、荒甸村荒沟里、荒甸村荒沟甸子,终点位于 集本线与凤向线平交口处 ( 集本线管理桩号 K122+330) 。路线全 长 8.21 公里,其中隧道长 1470 米。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 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10 米,路面宽度 8.5 米。隧道建筑限界宽 10 米,净高 5.0 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 1 )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标段范围内工程的详勘、技术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 2 )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合同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新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25 个月,其中: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造价编制计划服务周期: 2025 年 12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施工计划工期: 2026 年 1 月 1 日~ 2027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 个月。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创建省级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 等级 |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 业绩 |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在近 5 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内容为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一座 1 公里以上隧道)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在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 1 项合同内容为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一座 1 公里以上隧道)的施工工作。 |
|
主要人员 |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总负责人)( 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 5 年 ( 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内至少担任过 1 项合同内容为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一座隧道)的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 。 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任设计负责人( 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指设计批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担任过 1 项合同内容为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一座隧道)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1 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 5 年 ( 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内至少担任过 1 项合同内容为独立的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包含一座隧道)的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 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 。 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或总工程师)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人员缴费明细(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 2011 】 114 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承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 )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 年 10 月 0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5.3 本项目为电子交易。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 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5.5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 投标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7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lntb.gov.cn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 42 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139414028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 A 座 3 门 12 楼
邮政编码: 110006
联 系 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 13130295512
邮 箱: 25370230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