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投资人
- 规模: 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的投资人,共划分为1个标段
- 范围: 2.1 项目起自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设陈家枢纽上跨丹阜高速;终于庄河市光明山,设光明山枢纽接庄盖高速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4
项目详情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纳入《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2021—2035
年)》《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
辽宁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投资人
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自
本溪满族自治县
连山关,设陈家枢纽上跨丹阜高速;终于庄河市光明山,设光明山枢纽接庄盖高速。途径本溪、凤城、岫岩、庄河四县区,路线全长
174.722
公里,其中
A
段(本溪丹阜高速
-
岫岩北丹锡高速)
91.369
公里、利用丹锡高速段
18.941
公里、
B
段(岫岩南丹锡高速
-
庄河庄盖高速)
64.412
公里,除利用段外,建设里程
155.781
公里。全线共设置互通立交
11
处、隧道
13
座
18848
米、桥梁
109
座
23163
米,服务区
3
处(连山关、黄花甸、冰峪沟),收费站
7
处,养护工区
4
处,监控通信站
4
处,交警用房
4
处。项目总投资约
184.13
亿元(以上规模和标准以最终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
的投资人,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建设运营
期限
建设运营期限:
29
年
,其中
建设期
4
年,运营期
25
年
(运营期同收费期,其中实际收费年限以中标的收费年限为基础,并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为准,下同)
。
2.4
项目主要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项目经营协议规定的收费期满后,按照项目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法人资格
|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
须为
国内
/
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
。
|
|
财务状况
|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均为盈利(每年净利润均为正值);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
2024
年度
经审计的年末总资产
6
亿元人民币以上,年末净资产
2.5
亿元人民币以上。
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报告应当经第三方审计。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
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数值为准。
|
|
投资能力
|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
75
亿元的投资能力。
注:投资能力按
2024
年年末
净资产数值为准。
|
|
商业
信誉
|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
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
成员
各方均需出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占比最大方,且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
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内部不受限)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
年
5
月
25
日至
2025
年
6
月
8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
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
(
https
: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
:
//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
:
//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
:
//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https://www.lntb.gov.cn/#/home
)、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
(
https://jtt.ln.gov.cn/
)
及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ln.gov.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2386306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
905
号甲
邮政编码:
110006
联系人:张先生
周女士
电话:
024-31230886
(转
0
)
传真:
024-31230886
(转
867
)
网址:
www.huajie.com.cn
邮箱:
jttzb_hj@163.com
监督部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于先生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2
号
电话:
024-86892674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024-2344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