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改造提升项目【二次公告】
- 项目名称: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 项目地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11号
- 规模: 本项目扩建对象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中心主楼,现有总建筑面积为14727.22平方米,扩建部分建筑面积505.98平方米,扩建后总建筑面积15233.20平方米,扩建部分主要功能为门厅、实验室、货梯及室内外楼梯等
- 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11号 ;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6
项目详情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辽示范区备 [2025]11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 11 号。
建设规模: 本项目扩建对象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中心主楼,现有总建筑面积为 14727.22 平方米,扩建部分建筑面积 505.98 平方米,扩建后总建筑面积 15233.20 平方米,扩建部分主要功能为门厅、实验室、货梯及室内外楼梯等。中心主楼的实验室基础条件提升装饰面积为 5695.56 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
计划工期 / 服务期限 / 供货期限: 191 日历天
计划开工 / 服务开始 / 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竣工 / 服务结束 / 供货结束日期: 2026 年 5 月 30 日 ;
标段名称: 露天煤矿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 E211501ET02000002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EPC )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廉洁负责,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工程缺陷和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设计:不限于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设计估算,估算费用不能超过已批准的可研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设计需符合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等要求;
采购: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配合招标人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材料设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蓝图,完成施工及质保工作(注意:招标人提供的参考招标清单是按初设方案编制的,跟最终的施工蓝图相比,可能参考招标清单未包含最终全部内容,存在缺项、少量等问题,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应包含最终施工蓝图全部施工内容的报价)。
标段类别:工程类 - 工程总承包( 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14.17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 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含)以上或者 [ 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 (含)以上或者 [ 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含)以上 ) 并且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含)以上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筑师 ] (含)以上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含)以上 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 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3)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4)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其他要求: ( 1 )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 2 )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中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 (5)EPC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项目经理刷卡认证; (5) 施工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项目经理刷卡认证;可以与 EPC 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 30% 以上: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6 时 30 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 : //nxbox.lnzb.com : 8888/#/login )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10 : 00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https : //nxbox.1nzh.com : 8888/#/ login )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https : //dts.lnzb.com : 8888/zjt-bid/ )。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 https : //dts.lnzb.com : 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 投标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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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9. 监督信息
1. 监督部门: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 潘女士 ,联系方式: 024-67980135 。
2. 招标负责人: 甄琪 ,联系方式: 024-56613575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机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 11 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 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甄琪 联系人: 郑重
电话: 024-56613575 电话: 15041255874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46601331@qq.com
202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