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
- 项目名称: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
- 规模: 本项目治理内容包括南沙河、卧龙河两条支流的部分河段,治理总长度为8.72km,建设内容包括:表流人工湿地175300㎡,河岸缓冲带46200
- 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治理内容包括南沙河、卧龙河两条支流的部分河段,治理总长度为8.72km,建设内容包括:表流人工湿地175300㎡,河岸缓冲带46200 ;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施工(实际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明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本溪市明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的批复
》,
本明发改发(
2025
)
3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为部分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其余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
法人
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项目代建机构为
/
,
招标人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
规模
:
本项目治理内容包括南沙河、卧龙河两条支流的部分河段,治理总长度为
8.72 km
,建设内容包括:表流人工湿地
175300
㎡,河岸缓冲带
46200
㎡。其中南沙河段治理长度
5.2km
,建设表流人工湿地
103169 m
²、河岸缓冲带
28274 m
²。卧龙河段治理长度
3.52km
,建设表流人工湿地
67422 m
²、河岸缓冲带
16450 m
²。
2.2
建设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卧龙街道
2.
3
招标范围
:
太子河支流南沙河及卧龙河生态治理工程
施工
(实际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
2
个标段
,
兼投不兼中。
若投标人在二个标段最终排名同时第一时,以标段自然顺序确定标段中标单位
。
2.
5
质量要求:
合格
。
2.
6
计划工期:
2025
年
12
月
20
日开工;
2
02
6
年
12
月
20
日竣工共
日历天
。
2.
7
投标保证金
:
一标段
20
万元
、二标段
10
万元
3.1
资质要求:
(
1
)
必须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
主要人员要求:
(
1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
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
2
)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具有
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3.3
业绩要求:
无
3.4
财务要求:
无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
BBB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资格并在有效期内(一年),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及公告中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
处理。
3.
8
其他:
/
。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
交易主体注册
”,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
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
”,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
.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0
0
分
~
2025
年
1
1
月
24
日
16
时
0
0
分
止
,
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招标资料
。
5
.
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
2
月
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
6
.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6
.
3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
6.4
开标
方式
:
不见面开标。
6.5
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
其他:
无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
.1
(
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局
,办公电话
024-44599426
。
(
1
)招标人: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
明山区政府
联系人:
赵舜
电话:
17824145666
传真:
/
电子邮件:
/
(
2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浑南区全运五路
35-6
号(
307
)
联系人:
薛春阳
尚娟
电话:
024-31682279
传真:
/
电子邮件:
(
3
)异议处理联系人:
联系方式:
024-
31682279
(
4
)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