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不含综合楼)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不含综合楼设计施工总承包
- 范围: 2.1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本项目)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南侧,沈海高速起点桩号为K200+556,终点桩号为K204+131,长3.575公里 ; 1)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互通区和服务区范围内(不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的工程测量和地质勘察;互通区和服务区范围内(不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收费站的管理设施及服务区内大、小综合楼以外的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管网、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设施、场区10KV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绿化和环境保护与景观(不含综合楼楼前广场、屋顶花园、儿童乐园、宠物乐园及二道河两侧景观绿化)、场区外连接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三维信息模型(实现与施工期项目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负责上述设计范围内的预算文件(含算量模型、WBS分解、中间量表)、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技术规范的编制;负责征地拆迁和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纸,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实现竣工图纸电子化;负责项目(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等市政配套工程介入条件的协调工作,预留接口条件,为综合楼外电工程设计提供相应的总图、总体管线、综合需求条件等;承担勘察设计总体职责,汇总综合楼项目、机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报批工作;配合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完成勘察设计范围内房建工程的报规、报建工作,对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予以配合 ; 根据合同文件和本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收费站的管理设施及服务区内大、小综合楼以外的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管网、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设施、场区10KV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绿化和环境保护与景观(不含综合楼楼前广场、屋顶花园、儿童乐园、宠物乐园及二道河两侧景观绿化)、场区外连接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对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予以配合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交通
[2024]401
号)
批准,
初步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公路
[2024]228
号)
批准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不含综合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本项目)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南侧,沈海高速起点桩号为
K200+556
,终点桩号为
K204+131
,长
3.575
公里。本项目互通立交形式为简易双喇叭互通式立体交叉,实现沈海高速与山海大道之间的交通流转换。
本项目设置匝道桥上跨沈海高速,收费站出口与地方道路山海大道相接,设有匝道
12
条,全长
8.981
公里,主线桥
132
米
/2
座,匝道桥
1344
米
/9
座,移位新建服务区
1
处,收费站
1
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1
)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互通区和服务区范围内(不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的工程测量和地质勘察;互通区和服务区范围内(不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收费站的管理设施及服务区内大、小综合楼以外的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管网、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设施、场区
10KV
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
)
、绿化和环境保护与景观(不含综合楼楼前广场、屋顶花园、儿童乐园、宠物乐园及二道河两侧景观绿化)、场区外连接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三维信息模型(实现与施工期项目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负责上述设计范围内的预算文件(含算量模型、
WBS
分解
、
中间量表)、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技术规范的编制;负责征地拆迁和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纸,提供电子版竣工图纸,并按发包人要求实现竣工图纸电子化;负责项目(含服务区的大、小综合楼)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等市政配套工程介入条件的协调工作,预留接口条件,为综合楼外电工程设计提供相应的总图、总体管线、综合需求条件等;承担勘察设计总体职责,汇总综合楼项目、机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报批工作;配合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完成勘察设计范围内房建工程的报规、报建工作,对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予以配合。
(
2
)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根据合同文件和本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收费站的管理设施及服务区内大、小综合楼以外的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管网、光伏发电、储能、充电桩设施、场区
10KV
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
)
、绿化和环境保护与景观(不含综合楼楼前广场、屋顶花园、儿童乐园、宠物乐园及二道河两侧景观绿化)、场区外连接道路及停车场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对服务区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予以配合。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3
29
日历天(
2024
年
11
月
5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批复不得晚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工程开工时间不得晚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
式,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1
、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
<
公路、交通工程
>
专业甲级
设计
资质;
(
3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或同时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
、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
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
<
公路、交通工程
>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承担路基、路面、
桥梁
等公路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含)以上
资质;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或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一级资质,承担房建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能力
|
1
、
在
2023
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
6
亿元。
2
、
在
2023
年的年营业收入不小于
12
亿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净资产不得为负,且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成员净资产累计值、营业收入累计值满足上述要求。
|
|
企业业绩
|
1
、
近
5
年(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
(设计内容须包括
路线、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
<
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
>
及交通工程
<
交通
安全设施
>
)
业绩。
2
、
近
5
年(
2019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合同额不少于
5
亿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工程内容须同时包括路基、桥梁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第
1
项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承担公路主体工程(路基或路面或桥梁)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上述第
2
项要求。
|
|
企业信誉
|
1
、
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
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
均
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
主要人员
|
1
、
项目总负责人(
1
名)
:具有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B
”类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任职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或项目副总工
,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2
、
设计负责人(
1
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
1
条高速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内容须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
<
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
>
及交通工程
<
交通安全设施
>
)项目负责人。
3
、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过
1
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任职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的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
项目副总工或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
经理,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
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
)
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4
家,其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最多为
1
家;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存在下列不良
状况或不良
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
1
)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
)
被责令停业的
,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
gsxt
.gov.cn
/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
代建单位、
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17:00
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23:59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LNCTZB@163.com
,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
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
5.3
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
2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
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
“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
(
http://jtt.ln.gov.cn
)
上发布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http://jtt.l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lnjttz.cn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
文件
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
42
号
邮政编码:
110005
联系人:
冯女士、李先生
电话:
024-832119
62
、
024-832119
60
传真:
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72
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
16
层
联系人:韩女士、
闫女士
电话:
024-22564554
电子邮件:
LNCTZB@163.com
监督: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甲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024-23878036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仇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 1730245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