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6-2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珲乌高速以北,长石公路以南,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
  • 规模: 建成具备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其中新建年处理30万吨装修垃圾处理生产线一条;将原有建筑垃圾处理线进行节能环保、数字化及工艺升级改造,改造后具备年处理70万吨建筑垃圾处理能力
  • 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勘察包含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 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 2.2项目编号:CCS20250527FJSZ02001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勘察包含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项目详情

长春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东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总承包

项目编号

CCS20250527FJSZ02001001

建设单位

长春城投市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珲乌高速以北,长石公路以南,英俊大街以东,英凯大街以西。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类别

工程总承包

建筑面积

/

投标最高限价

设计费:101.67万元

勘察费:9.96万元

工程投资2526.75万元

开标日期

2025年6月19日

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5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中标工程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勘察包含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和设备采购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含设备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等级

质量

工期(交货期)

投标报价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勘察 下浮率:50%;

设计 下浮率:50%;

工程费下浮率: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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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勘察 下浮率:53%;

设计 下浮率:52%;

工程费下浮率:0.05%

第三名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汇编》及国家规范要求。须满足《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办法》及节能、环保、绿色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31日;设计周期:中标后3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中标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勘察 下浮率:46%;

设计 下浮率:46%;

工程费下浮率:1.20%

评标委员会成员

职称

注册执业资格

评审专业

评委 1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评委 2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评委 3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勘察 - 岩土工程

评委 4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评委 5

高级工程师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 造价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2025 6 20 2025年6月24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投市政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佳

联系电话

0431-8051933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越

联系电话

17390920515

行政监督部门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刘嘉雯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 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2023 年市本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2022 年市本级第二批工程总承包

2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南部新城道路网建设工程之九工程总承包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及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道路排水工程 ( ) 工程总承包

朝阳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部件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

3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 绿园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PPE 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800T 南侧巷道工程勘察、设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1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 - 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

/

2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舒兰市东山水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

3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2023 年绿园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03 标段

/

/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证书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1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樊中雨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1442018201904576

2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杨文庆

正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1222006200700684

3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常江龙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1222016201603749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形式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1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保函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九洲大道东1199号泰福国际金融大厦首层B区及25-26层

0756-3233388

2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担保公司保函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86-23-63567500

3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保函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0431-84999737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得分

1

联合体牵头人: 吉林省中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8.00

2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7.40

3

联合体牵头人: 长春市城建维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5.80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