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高新区重点项目给水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梅河口高新区重点项目给水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梅河口市内
- 规模: 项目建设给水管道全长8668米,其中:给水管道工程A段管道全长约1384米;工程B段管道全长约1536米;工程C段管道全长约3716米;工程D段管道全长约2032米,挖方量16034立方米,填方量4698立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梅河口高新区重点项目给水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ZLZC-20230823 2.2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内 ;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项目详情
梅河口高新区重点项目给水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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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梅河口高新区重点项目给水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THS20230825FJSZ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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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梅河口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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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设计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1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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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3-09-2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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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程范围 |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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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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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87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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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8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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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935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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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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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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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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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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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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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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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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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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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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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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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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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9月2 2 日 至 2023年09月2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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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梅河口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光磊 |
联系电话 |
0435-422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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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文慧 |
联系电话 |
0435-471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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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
联系人 |
郜玉娟 |
联系电话 |
0435-437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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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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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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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新民市城区排水防涝及雨污分流工程设计 |
辉发河流域梅河口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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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建昌县城区备用水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
铁岭经济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系统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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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化工园管网新建工程设计 |
于洪区城乡一体化污水改造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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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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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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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弓长岭区水环境治理项目 |
辽阳市弓长岭区供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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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世博园自然博物馆及综合演艺馆周边环境改造及水、电、暖管网配套设计 |
开发区国道303线给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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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机场路立交桥雨水系统改造工程设计 |
开发区 22 路(浑河 26 街-浑河 27 街)给排水道路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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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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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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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董宏伟 |
正高级工程师 |
/ |
/ |
见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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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白晓峰 |
高级工程师 |
/ |
/ |
见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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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张宁 |
高级工程师 |
/ |
/ |
见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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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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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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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
沈阳市 |
024-6791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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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方型广场支行 |
沈阳市 |
024-2386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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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香港路支行 |
沈阳市 |
024-2389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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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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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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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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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2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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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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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