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桦东路校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吉桦东路校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 项目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
- 规模: 按照学校依据初步设计资料指定标高及工程量清单土方量,清除5.54万平方米用地内各区域开挖地基士0标高以上场地土方并按要求对5.54万平方米用地进行全面夯实、放坡,完成场地平整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桦东路校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学校依据初步设计资料指定标高及工程量清单土方量,清除5.54万平方米用地内各区域开挖地基士0标高以上场地土方并按要求对5.54万平方米用地进行全面夯实、放坡,完成场地平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招标控制价:627.1514万元;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2.5计划工期: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28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项目详情
吉桦东路校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吉桦东路校区建设场地平整项目 |
项目编号 |
JLS20250126FJSZ01001001 |
|||||||||||||||
|
建设单位 |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
建筑面积 |
55397.9 |
投标最高限价 |
6271514 |
|||||||||||
|
开标日期 |
2025-02-21 09:00: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522 |
|||||||||||||||
|
中标工程范围 |
按照学校依据初步设计资料指定标高及工程量清单土方量,清除5.54万平方米用地内各区域开挖地基±0标高以上场地土方并按要求对5.54万平方米用地进行全面夯实、放坡,完成场地平整。(土方清除处置地点由施工方自行处理,不允许堆放至学校新校区整体用地范围内)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 质 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28日历天 |
6252061.41 元 |
|||||||||||||
|
第二名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 工程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28日历天 |
6243239.84 元 |
|||||||||||||
|
第三名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28日历天 |
6259420.16 元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
评委 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
|
评委 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
|
评委 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
|
评委 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
|
评委 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 年 02 月 24 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人 |
谭雪峰 |
联系电话 |
0432-6464433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擎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田雨 |
联系电话 |
0431-80514429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王佳源 |
联系电话 |
0432-64238155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永吉经济开发区长春街 ( 解放路至既有路面 ) 、解放路(上海街至长春街)道 路及排水工程 |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临江) |
|
||||||||||||||
|
2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源市人民大街、辽河大路街路整治提升工程 -- 立面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 墙面工程施工】 |
|
|
||||||||||||||
|
3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万昌镇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乡村基础设施 ( 万昌村一社 ) 路面改造项目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2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3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
1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王丽丽 |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 222212278557 |
|
||||||||||||
|
2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汪争美 |
工程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 222202170707 |
|
||||||||||||
|
3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张盘柱 |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吉 222202176045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
2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010-88822502 |
|||||||||||||
|
3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010-88822502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吉林市彤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3.1 |
||||||||||||||||
|
2 |
吉林省中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4 |
||||||||||||||||
|
3 |
吉林省恒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1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