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东丰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东丰县
- 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生态修复面积54.015h㎡,其中水域水生植被修复面积15.832h㎡,生态缓冲带面积38.183h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续验收等各阶段设计服务
项目详情
东丰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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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丰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LYS20250401FJSZ01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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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
建设地点 |
东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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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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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96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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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25-04-24 09:00:00.0 |
开标地点 |
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三楼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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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程范围 |
内容:该项目生态修复面积54.015hm2,其中水域水生植被修复面积15.832hm2,生态缓冲带面积38.183hm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后续验收等各阶段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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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 质 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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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甲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952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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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9588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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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
自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96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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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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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1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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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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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2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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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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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3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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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施工 - 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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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4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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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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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5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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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 - 建设工程 - 工程类 -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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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 年 04 月 25 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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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
联系人 |
张盛巍 |
联系电话 |
13624377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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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文荭 |
联系电话 |
189043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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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东丰县 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鞠长江 |
联系电话 |
1376603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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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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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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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龙湖礼嘉龙塘湖水治理工程 |
忻州市宁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 (EPC) |
滕州市新薛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 (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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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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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无为市高沟饮用水水源地、西河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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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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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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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滕州市新薛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标段 (EPC) |
滕州市城区 ( 北部、中部 ) 初期雨水收集处置工程一标段 (EPC) |
忻州市宁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 (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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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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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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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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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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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周德柱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B2450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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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郑中华 |
高级工程师 |
环境保护高级工程师 |
ZGB48041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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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李木松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
S046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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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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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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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北京金玉大厦写字楼9层 |
18008377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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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1820101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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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保函 |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
13702168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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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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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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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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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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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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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