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旅健康康养中心改造和配套建设项目G-6养老公寓2#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吉旅健康康养中心改造和配套建设项目G6养老公寓2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玉潭镇建国村西山屯,东邻长清公路,北邻建国路,西邻Y189乡道,南侧为林地,北侧西侧为现状村屯,距离长春市区约10公里,与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隔长清公路相邻
- 规模: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4973.59㎡,其中地上4973.59㎡,建筑占地面积2069.12㎡,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4.75米,1层层高4.5米,2-3层层高4.2米,主要功能为活力型养老公寓、宣讲室、起居室、护理站等,共设置床位142床;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9月25日计划开工,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总工期9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二标段:2262.409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
- 范围: 总建筑面积4973.59㎡,其中地上4973.59㎡,建筑占地面积2069.12㎡,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4.75米,1层层高4.5米,2-3层层高4.2米,主要功能为活力型养老公寓、宣讲室、起居室、护理站等,共设置床位142床。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详情
吉旅健康康养中心改造和配套建设项目 G-6 养老公寓 2# 施工 ( 二次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吉旅健康康养中心改造和配套建设项目G-6养老公寓2#施工 ( 二次 ) |
项目编号 |
CCS20250714FJSZ05001002 (2025ZCZB0718 -2 ) |
|||||||||||||||
|
建设单位 |
吉林颐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玉潭镇建国村西山屯,东邻长清公路,北邻建国路,西邻Y189乡道,南侧为林地,北侧西侧为现状村屯,距离长春市区约10公里,与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隔长清公路相邻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施工 |
建筑面积 |
4973.59㎡ |
投标最高限价 |
22624099元 |
|||||||||||
|
开标日期 |
2025-09-18 09:00: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7开标室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 质 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5年9月25日计划开工,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总工期97日历天 |
21153151.87 元 |
|||||||||||||
|
第二名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5年9月25日计划开工,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总工期97日历天 |
21719135 元 |
|||||||||||||
|
第三名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025年9月25日计划开工,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总工期97日历天 |
20135444.99 元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
评委 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造价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 年 09 月 19 日 至 2025年09月23日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吉林颐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石吉宇 |
联系电话 |
0431-7777117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省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金明姬、李洪梅 |
联系电话 |
18946639810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
联系人 |
张雪巍 |
联系电话 |
0431-89641633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省审计厅等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
省直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维修改造工程) |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煤场防尘围挡改造工程施工 |
||||||||||||||
|
2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2 年榆树市教育系统新建厕所等维修改造项目及校园铺设沥青砼场地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 实验高级中学校舍改造等工程 |
大安市新平安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易地搬迁安置项目一标段 |
|
||||||||||||||
|
3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襄城县库庄镇东库社区等 11 个老年人日料中心建设工程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滨河家园三期建设项目综合楼改造及装饰施工 |
/ |
/ |
||||||||||||||
|
2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庆路加油站建设项目 |
|
|
||||||||||||||
|
3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襄城县库庄镇东库社区等 11 个老年人日料中心建设工程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
1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李强 |
/ |
二级建造师 |
吉 222111211173 |
/ |
||||||||||||
|
2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任圆 |
/ |
二级建造师 |
吉 222212277879 |
/ |
||||||||||||
|
3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高卫光 |
/ |
二级建造师 |
豫 241131334278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金茂广场2号楼16层 |
010-88822502 |
|||||||||||||
|
2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安徽广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太和县健康东路南侧101铺 |
0558-8416666 |
|||||||||||||
|
3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长春市长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幢]2302号房 |
0431-85202660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80 |
||||||||||||||||
|
2 |
吉林省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30 |
||||||||||||||||
|
3 |
鸿鸣建设有限公司 |
20.9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