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新区
- 规模: 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4986.09㎡、食堂建筑面积8179.39㎡、1#门卫建筑面积14.85㎡、2#门卫建筑面积14.85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以东、和安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北、规划科研用地以南; 2.3建设规模: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4986.09㎡、食堂建筑面积8179.39㎡、1#门卫建筑面积14.85㎡、2#门卫建筑面积14.85 ; 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等,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共计736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238610710.00元 ;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项目详情
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2 次)
|
项目名称 |
长春应化所北湖园区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CCS20251114FJSZ02 |
|||||||||||||||
|
建设单位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建设地点 |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湖畔街以东、和安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北、规划科研用地以南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施工 |
建筑面积 |
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4986.09㎡、食堂建筑面积8179.39㎡、1#门卫建筑面积14.85㎡、2#门卫建筑面积 14.85㎡。地下建筑: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609.94㎡ |
投标最高限价 |
238610710.00元 |
|||||||||||
|
开标日期 |
2025-12-24 14:00:00.0 |
开标地点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8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 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
|
中标工程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 质 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共计736天 |
232359107.97 元 |
|||||||||||||
|
第二名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共计736天 |
231452885.01 元 |
|||||||||||||
|
第三名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共计736天 |
232645802.82 元 |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
评委 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造价 - 土建工程 - 建筑 |
|||||||||||||||
|
评委 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类 ( 新工程建设 )- 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 - 土建工程 |
|||||||||||||||
|
评委 5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类 - 工程造价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6 年 01 月 08 日 至 2026年01月12日 |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
联系人 |
魏奇 |
联系电话 |
18604336421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诗杭 |
联系电话 |
18186837075 (办公电话) |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纪沅成 |
联系电话 |
0431-81335731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 A 栋项目 |
光谷总部中心总承包工程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 |
||||||||||||||
|
2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EPC 总承包 |
中国移动成渝 ( 重庆 ) 江南数据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
||||||||||||||
|
3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新建工程 EPC 总承包 |
中原物流超级分拨中心东地块 2# 仓库工程施工 |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原医院项目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
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三标段施工(二次) |
|
||||||||||||||
|
2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渝黔铁路安置房工程 |
|
|
||||||||||||||
|
3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实训楼新建工程 EPC 总承包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邢振兴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鄂 1422016201621781 |
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
||||||||||||
|
2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邬建光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渝 1502017201716203 |
渝黔铁路安置房工程 |
||||||||||||
|
3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文学岭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豫 1612019202001387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长春市长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88号鸿城国际花园小区3号楼[幢]2302号房 |
0431-81806676 |
|||||||||||||
|
2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 12号3幢 |
023-63567500 |
|||||||||||||
|
3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保函 |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8号院金茂广场2号楼16层 |
010-88822502 |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29.20 |
||||||||||||||||
|
2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28.40 |
||||||||||||||||
|
3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27.8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