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3-2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项目一标段的
  • 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030号-01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镜储存柜、纯水机、电子胃肠镜、全自动内镜清消机、手动清洗洗消机、支气管镜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30日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1030号-01

项目名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3300000

最高限价(元): 3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重点专科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 3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内镜储存柜、纯水机、电子胃肠镜、全自动内镜清消机、手动清洗洗消机、支气管镜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30日内交货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5)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投标人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境外投标人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2026年04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 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三道段2699号

联系方式: 19523468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方式: 15584190438

项目联系人: 李昭叶

初审: 李昭叶

复审: 张龙天

终审: 高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