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吉林省发布时间:2020-06-2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地址: 起点:位于长春市区小南屯北侧约700米,终点:位于双阳城区西侧,
  • 规模: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路线主线全长33.726公里,其中净月段16.070公里,双阳段17.656公里。同步建设奢岭连接线3.752公里、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7.396公里。主线设大中桥1077米/10座、小桥235米/11座、涵洞50道、养护管理站4处、汽车停靠站2处。奢岭连接线设涵洞10道;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设小桥42米/2座,涵洞21道。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起点至奢岭连接线交叉口段路基宽41米,奢岭连接线交叉路口至终点路基宽为34.5米。奢岭连接线、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 公示开始时间: 2020-06-24
  • 公示结束时间: 2020-06-26

项目详情

中标公示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代理 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JLFL2020-0506 ),本次招标于 20 20 6 22 9时 0 0分开标,并于当 完成了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

长春至双阳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JLFL2020-0506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平均分

排序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9.65%

95.09

1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9.98%

83.39

2

吉林省铭泽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49.97%

73.67

3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李瀛蛟,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JGJ1027621;个人业绩: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ZJB02段,项目等级:高速公路,总投资:17.88亿,合同价1053.99万元;吉林省榆树(黑吉界)至松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ZJB01段,项目等级:高速公路,总投资26.2亿元,合同价格2354.67万元;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抚松至松江河段建设项目 ZJB04合同段,项目等级:高速公路,总投资26.8亿元,合同价725.522万元;京哈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ZJB02段,项目等级:高速公路,总投资:17.88亿,合同价1053.99万元。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一信封:

1)中咨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时用)表格,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封装、文件格式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吉林省金泉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时用)表格,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封装、文件格式的要求,且其提交的第一信封开标一览表内未填写监理服务期,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开标一览表用小信封单独封装(开标时用;投标人须知正文4.1.1:两个信封的开标记录表还应单独用小信封封装(开标时用)附在包封外;投标人须知附件一给出开标记录表格式;”

以上投标文件不符合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表: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要求”。

二信封:

1)长春市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未填写大写金额,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未填写大写金额,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吉林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未填写大写金额,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知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 在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 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 高投标限价( 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 “评标办法” 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监理大纲)书不够完善;(3) 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投标人须知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 如下规定处理:(1) 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投标人须知1.12.5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 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 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第三章“评标办法”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无。

公示期为: 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6月26日,3个日历天。

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招标人: 长春市长双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市净月大街 7108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68985575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总部基地二期 C地块C15栋101号(C区D1栋)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13331775561

监督部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431-81187668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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