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乙四路、新城丙十三街等坝下十一条路及南环城等项目检测中标公示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1-1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乙四路新城丙十三街等坝下十一条路及南环城等项目检测
  • 项目地址: 新城乙四路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乙四路、新城丙十三街等坝下十一条路及南环城等项目检测; 2.2招标范围:该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材料等全过程跟踪检测以及其他与检测有关的工作)项目和检测数量按相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检验批次执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为准; 2.3项目地点:新城乙四路(东滨河路--生态大街)、新城丙十三街(新城丙十二路一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二十九路(新城丙十三街-新城大街)、新城丙十二路(东滨河路--新城大街)、新城丙十一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九路(临河街-生态大街)、新城丙十二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十八街(新城大街-新城大街)、新城丙十一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临河街(新城丙十二路-新城丙十一路)、新城丙十路(生态大街-新城大街)及南环城(生态广场--新城大街)等; 2.4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 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材料)(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项目详情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乙四路、新城丙十三街等坝下十一条路及南环城等项目检测 中标结果公示表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城乙四路、新城丙十三街等坝下十一条路及南环城等项目检测

中标人名称

吉林省科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0.39

质量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优质服务

工期(交货期)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春辉

职称证书

高级工程师

注册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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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ggzyzx.j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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