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2-1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HZB202602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限: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5监理服务质量: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监)工程。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2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2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10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工、王工 电  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董中伟、李坤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 Jlzhzb11@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 89641633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203FJSZ02001001]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6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大棚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