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1-2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0001号-ZBRZB2026-0101

二、项目名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牵头供应商:江苏泛华佳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江苏泛华佳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军创康养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扬中市新坝镇新政中路1号 投标报价:1(元) 88.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一湖两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EOD)项目一期—干雾海河、四家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关联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 择优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维经营管理及期满移交等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整体建设期为 3 年,整体运营期为17年。 优质服务,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石倬宇,李海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及约定折扣系数0.88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中韩大厦

联系方式: 0431-81187022 (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博睿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A座

联系方式: 18943184706(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倩

电 话: 18943184706(办公电话)

1

附件信息: